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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迟到2次就能辞退员工?

作者:点击:213 发布时间:2023-12-08

1、试用期迟到2次就能辞退员工?

202321日,小明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内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2023215日,公司以小明迟到两次为由,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小明当然去申请仲裁了。法院认定,在试用期两次迟到,按照双方确认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属于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使用期间,明确约定考核录用条件非常重要,千万不要以为试用期间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是违法解除,需要给赔偿金。

 

2、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居然要赔2N

小花20151014日入职A公司,担任设备工程师,小花入职后两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于20191013日到期。2019927日,公司向小花发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给小花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小花当然不干了。法院认定,公司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主动提出不续签是属于违法的。在公司与小花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小花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情况下,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小花才具有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如果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就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3、补签或倒签书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不用给二倍工资差额?

很多公司在员工入职的时候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来又要求员工补签或者倒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要不要给二倍工资差额呢?法院一般认定,用人单位虽然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于后期签订起始期限回溯至用工之日的书面劳动合同,该签约行为应视为双方对此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弥补,所以倒签劳动合同应视为双方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追认,公司就不需要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4、离职后依然被公司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被限高了怎么办?

有些公司会把在职的员工登记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一旦公司存在执行不能的案件,法定代表人首当其冲,会被采取限高措施。那么员工离职后,公司拒不为其变更登记,员工应当如何救济呢?这个时候员工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变更登记,因为员工离职后,不再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也不再领取工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其无法知晓也无法控制,已经不再具备代表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由其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显然背离《公司法》第十三条的立法宗旨。同时依据公平原则,在员工离职后不再享有法定代表人职权的情况下,依然由其承担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显然有失公允。